各集中空调产权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 50365 - 2005)的规定,建立健全集中空调的卫生管理制度和专门档案。制定开放式冷却塔的卫生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冷却水中消毒药剂的有效浓度。要遵守集中空调清洗的有关规定,选择具备条件的清洗技术服务机构对集中空调进行清洗,保证清洗质量。因拒绝清洗或者不按规范清洗集中空调,引发传染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集中空调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的法律责任。
集中空调清洗技术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 19210 - 2003)的规定,并应取得市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清洗过程要全程监控,保留影像资料,设立质检员。对公共场所实施清洗时,质检员要对清洗过程进行记录,清洗结束后质检员按照有关卫生要求进行自查。清洗机构和被清洗单位应出具市卫生局统一印制的《集中空调清洗质量验收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