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和相关部门每月月底前,以台帐的形式向清洗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清洗工作的进展情况,首次上报时间为
五、任务分工
(一)综合监管
市“2008”环境办、市卫生局、市建委、市质监局、市安监局为综合监管部门。市“2008”环境办作为综合统筹协调部门,负责此次空调清洗工作的组织协调、统计汇总、综合报告,建立全市集中空调清洗情况台帐等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对使用集中空调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清洗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能力和清洗效果实施监督;市建委负责对提供集中空调相应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行为进行监管;市质监局负责相关标准的发布,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市安监局负责此项工作开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