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次
前 言.............................................................................. II
引 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设备设施的设置要求................................................................... 1
5 卫生质量要求......................................................................... 2
6 清洗消毒............................................................................. 3
7 检测评价要求......................................................................... 4
8 卫生管理要求......................................................................... 4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指标检测方法...................... 5
A.1 空调系统冷却(凝)水中嗜肺军团菌检验方法........................................... 5
A.2 空调系统新风量检测方法............................................................. 6
A.3 空调系统送风中PM10检测方法....................................................... 7
A.4 空调系统送风中微生物检验方法....................................................... 8
A.5 风管(道)内表面积尘量检验方法.................................................... 10
A.6 风管(道)内表面微生物检验方法.................................................... 11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方法....................... 12
B.1 评价内容.......................................................................... 12
B.2 评价的方法........................................................................ 12
B.3 评价要求.......................................................................... 12
本标准第5.1.2、5.1.3、5.2、5.3、5.4、6.2.5、6.2.6、6.3、8.3.1.2、8.3.1.3、8.3.1.4、8.3.1.5、8.3.2.1、8.4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西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北京大洋巨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美高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汉卓空气净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联合深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鑫标记环保节能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旭东、高文新、徐悦桐、高峪良、刘颖、宋国建、王海虹、张屹、邵开建、赵锐、沈凡、康杰、郑方荣、郁欣建、杨斌、姜兵、李松、陆静。
北京作为全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首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写字楼等大型建筑物与人们的工作生活日益密切。由于人们卫生意识的不断提高,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健康影响认识程度的深入,全社会愈来愈关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状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作为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和舒适度必备的大型设备,其卫生条件和运行状况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加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对提升首都的公共卫生水平和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有着重要意义。
根据我市近年来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水平和污染现状,为规范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通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传播;改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在运行时的卫生状况;规范清洗过程的各个环节和清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重大赛事及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及三个配套文件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空调系统)的设备设施设置、卫生质量、清洗消毒、检测评价和卫生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工作,其他场所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3.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
空调系统中用于处理和输送空气的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处理冷却水的冷却塔及其它部件。
3.2
敏感区 Sensitive area
PM10 Particular matter less than 10 μm
视觉清洁 Vision clean
积尘量 Amount of dust particles
采集风管内表面规定面积的全部积尘,以称重方法得出风管内表面单位面积的积尘重量,表示风管清洗后的清洁程度或空调风管的污染程度。
开放式冷却塔 Opening cooling tower
通风靠自然风力,在淋水填料周围设置百页窗的冷却塔。
4.1.1 新风口应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它污染源。
4.1.2 新风口应设置防护网,有效防止老鼠、鸟类等异物进入。
4.2 空调机组和风管(道)
4.2.1 空调机组应设置初效过滤器、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4.2.2 风柜/盘管式风机排水盘的冷凝水排水管在与建筑物内的排水系统接驳之前的位置,应设置气隔或存水弯。
4.2.3 宜使用蒸汽加湿器,也可使用自来水喷雾型或利用冷水蒸发的原理操作的加湿器。
4.2.4 风管(道)应设置维护、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
4.3.1 开放式冷却塔的位置应远离公众通道或设置有效隔挡设施。
4.3.2 开放式冷却塔应设置有效的除雾器和加入化学剂的入口。
4.3.3 邻近敏感区内的开放式冷却塔应设置在线消毒、检测设备。
4.3.4 开放式冷却塔池内侧应平滑及微斜,具备便于检查水塔内部表面及拆卸部件的行走通道,排水口应设在塔池的底部且管径尺寸有利于快速排水。
5.1.1 空调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不应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5.1.2 公共场所的新风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其它场所新风量应符合GB 18883的要求。
|
场所 |
新风量(m3/h·人) |
|
|
饭店、宾馆 |
3~5星级 |
≥30 |
|
1~2星级 |
≥20 |
|
|
非星级 |
≥20 |
|
|
饭馆(餐厅) |
≥20 |
|
|
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 |
≥20 |
|
|
游艺厅、舞厅 |
≥30 |
|
|
酒吧、茶座、咖啡厅 |
≥10 |
|
|
体育馆 |
≥20 |
|
|
商场(店)、书店 |
≥20 |
|
5.1.3 不能直接测定新风量时,公共场所室内CO2浓度值应符合表2要求。
b) 公共场所室内CO2浓度限值
|
场所 |
CO2浓度值(%) |
|
|
饭店、宾馆 |
3~5星级 |
≤0.07 |
|
1~2星级 |
≤0.10 |
|
|
非星级 |
≤0.10 |
|
|
饭馆(餐厅) |
≤0.15 |
|
|
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 |
≤0.15 |
|
|
游艺厅、舞厅 |
≤0.15 |
|
|
酒吧、茶座、咖啡厅 |
≤0.15 |
|
|
体育馆 |
≤0.15 |
|
|
商场(店)、书店 |
≤0.15 |
|
5.2 风管(道)的送风卫生应符合表3的要求。
c) 风管(道)的送风卫生要求
|
项 目 |
要 求 |
|
PM10 |
≤0.08 mg/m3 |
|
细菌总数 |
≤500 cfu/m3 |
|
真菌总数 |
≤500 cfu/m3 |
|
b-溶血性链球菌 |
不得检出 |
5.3 风管(道)内表面卫生应符合表4的要求。
|
项 目 |
要 求 |
|
积尘量 |
≤ |
|
细菌总数 |
≤100 cfu/cm2 |
|
真菌总数 |
≤100 cfu/cm2 |
|
致病菌 |
不得检出 |
5.4 冷却塔、盘管、表冷器产出的冷却(凝)水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6.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对空调系统相关部位进行清洗消毒:
6.1.1 风管(道)内表面积尘量>
6.1.2 风管(道)内表面细菌总数>100cfu/cm2或风管(道)内表面真菌总数>100cfu/cm2;
6.1.3 风管(道)积尘中检出致病菌或送风中检出b-溶血性链球菌;
6.2 清洗消毒过程的卫生要求
6.2.1 从事空调系统清洗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设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空调系统清洗后,由被清洗单位的专业人员和经培训合格的清洗机构检验人员共同按照
6.2.2 空调系统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的方法,当风管(道)形状、尺寸(风管高度超过
a) 风管(道)及其支撑应能够承受附加载荷;
d) 做好操作人员的职业防护工作,应配备防毒面具、护目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6.2.3 空调系统在清洗过程中不得对本身及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6.2.5 当冷却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时,应先对冷却水进行消毒处理,再将水排空。
6.2.6 从空调系统清除出来的所有固体污物均应进行封装处理。
6.3.1 风管(道)内表面积尘量≤
6.3.2 消毒后的风管(道)内表面致病菌不得检出,细菌总数、真菌总数的去除率大于90%,并符合5.3的要求;
7.1 卫生指标的检验方法按附录A执行。
8.2.1 建立健全空调系统日常卫生维护和定期清洗消毒的卫生管理制度。
b) 空调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c) 日常卫生维护记录;
d) 清洗消毒资料记录;
e) 卫生学评价报告;
f) 空调系统故障处理情况记录;
g) 空调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4.2 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调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或部件应当每周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e)
(规范性附录)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指标检测方法
A.1.1 原理
待测水样经过滤膜或离心浓缩后,一部分样品经酸处理与热处理,以减少杂菌生长,一部分样品不作处理。将上述处理与未处理样品分别接种BCYE琼脂平板并进行培养,生成典型菌落并经生化培养和血清学实验鉴定确认则判定为嗜肺军团菌。
A.1.2 主要仪器设备
A.1.2.1 平皿:
A.1.2.2 培养箱:35~
A.1.2.3 紫外灯:波长360±2nm
A.1.2.4 滤膜滤器
A.1.2.5 滤膜:孔径0.22~0.45μm
A.1.2.6 蠕动泵
A.1.2.7 离心机
A.1.2.8 涡旋振荡器
A.1.2.9 普通光学显微镜、荧光显微镜、体式镜
A.1.2.10 水浴箱
A.1.3 采样
A.1.3.1 采样容器:可选择玻璃瓶或聚乙烯瓶,沉积物与软泥需用广口瓶,容器均需螺口或磨口,用前灭菌。
A.1.3.2 采样量:每个采样点依无菌操作取水样(或沉积物、软泥等样品)约200ml。
A.1.3.3 中和:经氯或臭氧等消毒的样品,采样容器灭菌前加入硫代硫酸钠溶液以中和样品中的氧化物。
A.1.3.4 样品运输与贮存:样品最好2天内送达实验室,不必冷冻,但要避光和防止受热,室温下贮存不得超过15天。
A.1.4 样品处理
A.1.4.1 沉淀或离心:如有杂质可静置沉淀或1000r/min离心1min去除。
A.1.4.2 过滤:将经沉淀或离心的样品通过孔径(0.22~0.45)μm滤膜过滤,取下滤膜置于15ml灭菌水中,充分洗脱,备用。
A.1.4.3 热处理:取1ml洗脱样品置
A.1.4.4 酸处理:取5ml洗脱样品,调pH至2.2,轻轻摇匀,放置5min。
A.1.4.5 接种与培养:取
A.1.5 观察结果
军团菌生长缓慢,易被其它菌掩盖,需每天在体式镜上观察。军团菌的菌落颜色多样,通常呈白色、灰色、蓝色或紫色,也能显深褐色、灰绿色、深红色;菌落整齐,表面光滑,呈典型毛玻璃状,在紫外灯下,有荧光。
A.1.6 菌落验证
从每一个平皿上挑取2个可疑菌落,接种BCYE和L-半光氨酸缺失的BCYE琼脂平板,(35~37)℃培养2天,凡在BCYE琼脂平板上生长而在L-半光氨酸缺失的BCYE琼脂平板不生长的则为军团菌菌落。
A.1.7 嗜肺军团菌型别的确定
应进行生化培养与血清学实验确定嗜肺军团菌。生化培养:氧化酶(-/弱+),硝酸盐还原-,尿素酶-,明胶液化+,水解马尿酸。血清学实验:用嗜肺军团菌诊断血清进行分型。
A.1.8 原理
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处于正常运行或规定的工况条件下,通过测量新风管某一断面的面积及该断面的平均风速,计算出该断面的新风量。如果一套系统有多个新风管,每个新风管均要测定风量,全部新风管风量之和即为该套系统的总新风量(m3/h),根据系统服务区域内的人数,便可得出新风量结果(m3/ h ·人)。
A.1.9 主要仪器
A.1.9.1 皮托管法
b) 标准皮托管:
c) 微压计:精确度应不低于2%,最小读数应不大于1 Pa。
d) 水银玻璃温度计或电阻温度计:最小读数应不大于
A.1.9.2 风速计法
a) 热电风速仪:最小读数应不大于
b) 水银玻璃温度计或电阻温度计:最小读数应不大于
A.1.10 检测断面和测点
A.1.10.1 检测断面应选在气流平稳的直管段,避开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
A.1.10.2 测点位置和数量
a) 圆形风管:将风管分成适当数量的等面积同心环,测点选在各环面积中心线与垂直的两条直径线的交点上,同心环数及测点数的确定见表A1。直径小于
表A1 圆形风管的环数及测点数
|
风管直径/m |
环数/个 |
测点数(两个方向共计) |
|
≤1 |
1~2 |
4~8 |
|
>1~2 |
2~3 |
8~12 |
|
>2~3 |
3~4 |
12~16 |
b) 矩形风管:将风管断面分成适当数量的等面积小块,各块中心即为测点。等面积小块的数量和测点数的确定见表A2。
表A2 矩形风管的分块及测点数
|
风管断面面积/m2 |
等面积小块数/个 |
测点数/个 |
|
≤1 |
2×2 |
4 |
|
>1~4 |
3×3 |
9 |
|
>4~9 |
3×4 |
12 |
|
>9~16 |
4×4 |
16 |
A.1.11 风管截面面积测量
测定风管检测断面面积(A),分环或分块确定检测点。
A.1.12 皮托管法测定风速与风量
A.1.12.1 准备工作:检查微压计显示是否正常,微压计与皮托管连接是否漏气。
A.1.12.2 动压(Pd)的测量:将皮托管全压出口与微压计正压端连接,静压管出口与微压计负压端连接。将皮托管插入风管内,在各测点上使皮托管的全压测孔正对着气流方向,偏差不得超过10°,测出各点动压。重复测量一次,取平均值。
A.1.12.3 新风温度(t)的测量:一般情况下可在风管中心的一点测量。将水银玻璃温度计或电阻温度计插入风管中心测点处,封闭测孔,待温度稳定后读数。
A.1.12.4 新风量(Q)的计算:新风管某一断面的新风量按下式计算。
A.1.13 风速计法测定风速与风量
A.1.13.1 当风管内的动压值Pd小于4 Pa时,可用热电风速仪测量风速。
A.1.13.2 准备工作:调节风速仪的零点与满度。
A.1.13.3 风管内平均风速(
A.1.13.4 新风量(Q)的计算:新风管某一断面的新风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Q— 新风量(m3/h)
A— 风管截面面积(m2)
A.1.14 仪器
A.1.14.1 PM10检测仪器为便携式直读仪器
a) 检测仪器颗粒物捕集特性应满足Da50=(10±0.5)mm,sg=1.5±0.1的要求。
Da50 — 仪器捕集效率为50%时所对应的颗粒物空气动力学直径
sg — 仪器捕集效率的几何标准差
b) 检测仪器测定的重现性误差:平均相对标准差小于7%。
c) 检测仪器与称重法比较,总不确定度(ROU)不应大于25%。
ROU=∣b∣+2∣MVC∣
式中:b — 重量法与仪器法配对测定PM10结果相对误差的算术平均值
MVC — 仪器法测定PM10结果之间相对误差的几何平均值
d) 仪器测定范围(0.01~10)mg/m3。
e) 检测仪器示值不是质量浓度的,须给出符合要求的质量浓度转换系数(K)值。
A.1.14.2 仪器使用前,应按仪器说明书要求进行检验与标定。
A.1.15 检测点布置
A.1.15.1 检测点在送风口散流器下风方向(15~20)cm处,根据检测点数量采用对角线或梅花式均匀布置。
A.1.15.2 送风口面积小于
A.1.16 检测时间与频次
A.1.16.1 检测应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正常运转条件下进行。
A.1.16.2 每个检测点检测3次。
A.1.16.3 每个数据测定时间根据送风中PM10浓度、仪器灵敏度、仪器测定范围确定。
A.1.17 检测数据处理
A.1.17.1 对于非质量浓度示值的测定值,按仪器说明书要求将每次检测示值转换为质量浓度。
C = R ´ K
式中:C — 质量浓度,mg/m3
R — 仪器有效示值(扣除本底值、基底值等后的示值)
K — 仪器的质量浓度转换系数
第k个送风口的送风中PM10浓度(Cak)按下式计算:
式中:Cij – 第j个测点、第i次检测值;
n – 测点个数。
一个系统(a)的送风中PM10浓度(Ca)按该系统全部检测的送风口PM10浓度(Cak)的算术平均值给出。
A.1.18 送风中细菌总数
A.1.18.1 原理
用仪器法采集空调系统送风中的细菌,计数在营养琼脂培养基上经(35~37)℃、48h培养所形成的菌落数,以每立方米空气中菌落形成单位(cfu/m3)报告。
A.1.18.2 方法与要求
a) 采样点:一般设在距送风口下风方向(15~20)cm处。
b) 采样环境条件:采样时空调系统必须在正常运转条件下,并关闭门窗1h以上,尽量减少人员活动幅度与频率,记录室内人员数量、温湿度与天气状况等。
c) 采样方法
以无菌操作,使用空气撞击式采样器采集。
A.1.18.3 培养
a) 营养琼脂培养基
成分:
|
蛋白胨 |
|
|
氯化钠 |
|
|
肉膏 |
|
|
琼脂 |
|
|
蒸馏水 |
1000ml |
制法:将蛋白胨、氯化钠、肉膏溶于蒸馏水中,校正pH值为7.2~7.6,加入琼脂,
b) 方法:将采集细菌后的营养琼脂平皿置(35~37)℃培养48h,计数菌落数,记录结果并换算成cfu/m3。
A.1.19 送风中真菌总数
A.1.19.1 原理
用仪器法采集空调系统送风中的真菌,计数在沙氏琼脂培养基上经
A.1.19.2 方法与要求
a) 采样点:一般设在距送风口下风方向(15~20)cm处。
b) 采样环境条件:采样时空调系统必须在正常运转条件下,并关闭门窗1h以上,尽量减少人员活动幅度与频率,记录室内装修状况、人员数量、温湿度与天气状况等。
c) 采样方法:以无菌操作,使用空气撞击式采样器采集。
A.1.19.3 培养
a) 沙氏(Sabourand's agar)琼脂培养基
成分:
|
蛋白胨 |
|
|
葡萄糖 |
|
|
琼脂 |
|
|
蒸馏水 |
1000ml |
制法:将蛋白胨、葡萄糖溶于蒸馏水中,校正pH值为5.5~6.0,加入琼脂,
b) 方法:将采集真菌后的沙氏琼脂培养基平皿置
A.1.20 送风中b-溶血性链球菌
A.1.20.1 原理
用仪器法采集空调系统送风中的b-溶血性链球菌,经(35~37)℃,(24~48)h培养,在血平皿平板上形成典型菌落的为b-溶血性链球菌。以每立方米空气中菌落形成单位(cfu/m3)报告。
A.1.20.2 方法与要求
a) 采样点:一般设在距送风口下风方向(15~20)cm处。
b) 采样环境条件:采样时空调系统必须在正常运转条件下,并关闭门窗1h以上,尽量减少人员活动幅度与频率,记录室内人员数量。
A.1.20.3 培养
e) 血琼脂平板
成分:
|
蛋白胨 |
|
|
氯化钠 |
|
|
肉膏 |
|
|
琼脂 |
|
|
脱纤维羊血 |
5~10 |
|
蒸馏水 |
1000ml |
制法:将蛋白胨、氯化钠、肉膏加热溶化于蒸馏水中,校正pH值为7.4~7.6,加入琼脂,
f) 方法:采样后的血琼脂平板在(35~37)℃下培养(24~48)h。
A.1.20.4 结果观察
培养后,在血平皿平板上形成呈灰白色,表面突起直径(0.5~0.7)mm的细小菌落,菌落透明或半透明,表面光滑有乳光;镜检为革蓝氏阳性无芽孢球菌,圆形或卵圆形,呈链状排列(视培养与操作条件影响链可短可长(4~8)个细胞至几十个细胞);菌落周围有明显的(2~4)mm界限分明、完全透明的无色溶血环。符合上述特征的菌落为b-溶血性链球菌。
A.1.21 原理
采集风管(道)内表面规定面积的全部积尘,以称重方法得出风管(道)内表面单位面积的积尘量,表示风管(道)清洗后的清洁程度或空调风管(道)的污染程度。
A.1.22 器材
A.1.22.1 采样面积为
A.1.22.2 无纺布或其它不易失重的材料
A.1.22.3 密封袋
A.1.22.4 采样工具或设备
A.1.22.5 天平,精度
A.1.22.6 一次性塑料手套
A.1.23 风管(道)清洗后的清洁程度检验步骤
A.1.23.1 采样时间
采样应在风管(道)清洗后的七日内进行
A.1.23.2 采样点
在清洗后确定检测的每套空调系统的主风管(道)中(如送风管、回风管、新风管)至少选择5个代表性采样点。
A.1.23.3 采样
a) 将采样用的材料放在
b) 在风管(道)的采样位置确定采样面积,并将采样面积内风管(道)内壁上的残留灰尘全部取出。
c) 将采样后的积尘样品放回原密封袋中保管,并进行编号。
A.1.23.4 实验室分析
a) 将样品按
b) 将各采样点的积尘样品终重与初重之差作为各采样点的残留灰尘重量。
c) 根据每个采样点残留灰尘重量和采样面积换算成每平方米风管(道)内表面的残留灰尘量。
A.1.23.5 结果表示方法
取各个采样点残留灰尘量的平均值为风管(道)清洁程度的判定指标,以g/m2表示。
A.1.23.6 影像资料的制备
采用机器人对每个监测点所代表的风管(道)区域内表面情况进行录像,并将其制作成录像带或光盘等影像资料。
A.1.24 风管(道)污染程度的检验步骤
A.1.24.1 采样位置
在确定检测的每套空调系统的主风管(道)上(如新风、送风和回风管)至少选择5个代表性采样点;如果无法在主风管采样时,可抽取全部送风口的5%~10%且不少于5个作为采样点。
A.1.24.2 采样方法
a) 在主风管(道)采样时将维修孔、清洁孔打开或现场开孔。
b) 在送风口采样时将风口拆下。
c) 采样应在确定的面积内将风管(道)表面全部积尘收集,并完好带出风管(道)。
A.1.24.3 其它
风管(道)污染程度检验中风管(道)积尘量的检验器材、检验分析方法与风管(道)清洗后的清洁程度检验相同。
d) 风管(道)内表面微生物检验方法
A.1.25 采样
A.1.25.1 采样点:在清洗后确定检测的每套空调系统的主风管(道)中(如送风管、回风管、新风管)至少选择5个代表性采样点。
A.1.25.2 采样面积:每一点采样面积应为
A.1.25.3 采样方法:空调风管内表面积尘较多时用刮拭法采样,积尘较少不适宜刮拭法采样时用擦拭法采样。整个采样过程应无菌操作。为避免人工采样对采样环境的影响,宜采用机器人采样。
A.1.26 样品检测
刮拭法:将采集的积尘样品无菌操作称取
擦拭法:将擦拭物无菌操作加入到0.01% Tween-80水溶液中,做10倍梯级稀释,取适宜稀释度1ml倾注法接种平皿。
A.1.27 培养与计数
细菌和真菌培养与计数方法见附录A.4。
f)
(规范性附录)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方法
A.1.28 设计阶段
空调系统设计参数、空调系统组成、空调方式、取风方式、布局、气流组织、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加湿方法、送回风管(道)材质、保温做法,冷却塔类型、位置和冷却水消毒方法等。
A.1.29 运行阶段
冷却(凝)水污染状况,风管(道)内壁的积尘、细菌、真菌及致病菌污染状况,机组、盘管等部件的污染状况
A.1.30 清洗消毒效果
A.1.30.1 清洗效果风管(道)内壁和机组、盘管等部件的积尘量及视觉清洁状况;
A.1.30.2 消毒效果风管(道)内壁及部件在消毒前后(同一部位)的细菌、真菌、溶血性链球菌的检出率。
A.1.31 设计阶段
根据空调系统技术资料,依据相关法规、规范、标准结合该项目卫生学特征,对空调系统的设计方案做出卫生学评价。
A.1.32 运行阶段
A.1.32.1 根据对空调系统的检测结果,依据卫生要求对空调系统运行期间的卫生现状做出卫生学评价。
A.1.32.2 空调通风系统(机组)抽样量:
a) 类型相同系统,30套以下的抽样比例为20~30%,30套以上的抽样比例为10~20%;
b) 类型不同系统,每类至少抽1套。
A.1.32.3 每套系统抽样量:
a) 通风系统至少选择3~5个代表性部位;
b) 冷却水不少于1个冷却塔;
c) 冷凝水不少于1个冷凝部位。
A.1.33 清洗消毒效果
A.1.33.1 根据对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前后的检测结果,依据卫生要求作出清洗消毒效果卫生学评价。
A.1.33.2 空调通风系统(机组)抽样量同B.
A.1.33.3 每套系统抽样量同B.
A.1.34 结果判定
A.1.34.1 抽检冷却(凝)水样品,检出嗜肺军团菌,即判定不合格。
A.1.34.2 抽检风管(道)内表面样品,单件样品的细菌、真菌检测结果超过卫生要求或检出致病菌,即判定不合格;风管(道)内表面积尘量,取单个空调系统各采样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平均值超过卫生要求,即判定不合格。
A.1.34.3 抽检送风样品,送风管(道)中单个风口细菌、真菌结果超过卫生要求或检出溶血性链球菌,即判定不合格;送风管(道)风口PM10,取单个空调系统各风口检测结果的平均值,平均值超过卫生要求,即判定不合格。
A.1.35 评价报告
卫生学评价应编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是卫生学评价工作的总结性文件,应在基本情况分析、现场调查、卫生检测、评价分析的基础上,全面、真实地反映卫生学评价的全部工作,文字要求简洁、准确。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评价依据、评价内容和方法、评价结论和建议。


